预防心血管疾病,血脂监测与控制很重要!
中国心血管病预防指南(2017)写作组联合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在2011年《中国心血管病预防指南》的基础上更新了内容,形成了《中国心血管病预防指南(2017)》。
以下为2017版指南中关于血脂监测与控制部分内容。
血脂异常的诊断
血脂是血浆中脂类物质[主要包括TC、甘油三酯(TG)和类脂等]的总称。目前临床上推荐的基本血脂成分检测项目是TC、TG、LDL-C和HDL-C,此外还可通过TC和HDL-C来计算非-HDL-C(非-HDL-C=TC-HDL-C)。血脂异常泛指包括血浆中胆固醇和(或)TG水平升高(俗称高脂血症)及HDL-C降低在内的各种血脂成分的异常。
血脂异常分类较为繁杂,其中最实用的是临床分类:
(1)高胆固醇血症(TC或LDL-C增高);
(2)高TG血症(仅TG增高);
(3)混合型高脂血症(TC或LDL-C增高合并TG增高);
(4)低HDL-C血症(HDL-C降低)。
血脂异常的主要危害是增加ASCVD的发病风险。各种血脂成分合适水平的建议应参照《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2016年修订版)》提出的中国人群血脂水平分层标准(表2)。该指南基于我国多项对不同血脂水平人群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血管病(ASCVD)发病风险长期观察性研究的结果,并参考了国际范围内多部血脂相关指南对血脂成分合适水平的建议及其依据。
早期检出存在血脂异常的患者并监测这些患者血脂水平的变化是有效实施ASCVD防治措施的重要基础。
建议20岁以上的成年人至少每5年测量1次空腹血脂(包括TC、LDL-C、HDL-C和TG);
建议40岁以上男性和绝经期后女性每年进行血脂检测;
对于ASCVD患者及其高危人群,应每3~6个月测定1次血脂。
对于因ASCVD住院治疗的患者则应在入院时或24 h内检测血脂。
血脂异常的治疗原则
血脂异常治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治ASCVD。临床上应根据个体ASCVD总体风险的分层来决定治疗措施及血脂的目标水平。
1.LDL-C为调脂治疗的首要干预靶点。非-HDL-C可作为次要干预靶点。
2.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是血脂异常治疗的基础措施,其内容包括饮食结构的调整、控制体重、体育锻炼、戒烟和限制饮酒。无论是否进行药物调脂治疗,都必须坚持治疗性生活方式改变。
3.为准确地评价治疗方法的有效性,提高患者服用调脂药的依从性,调脂治疗需要设定目标值。应根据ASCVD的不同危险程度,确定启动调脂药物治疗的LDL-C水平以及需要达到的LDL-C目标值,《中国成人血脂异常防治指南(2016年修订版)》中启始值及目标值见表3。非-HDL-C目标值比LDL-C目标值高0.8 mmol/L(30 mg/dl)。
4.他汀类药物是目前调脂治疗的首选药物。建议临床上起始宜应用中等强度他汀,根据患者降胆固醇疗效和耐受情况,适当调整剂量,若胆固醇水平不达标,与其他调脂药物联合使用,可获得安全有效的调脂效果。
5.目前尚缺乏对高胆固醇血症之外的血脂异常进行干预的临床试验证据。
当血清TG水平>1.7 mmol/L(150 mg/dl)时,首先是用非药物性干预措施。
对于TG水平轻、中度升高者[2.3~5.6 mmol/L(200~500 mg/dl)],为降低ASCVD发病风险,虽然降低LDL-C水平仍为主要干预目标,但应特别强调非-HDL-C需达标。
经他汀治疗后,如果非-HDL-C仍不能达标,可在他汀类药物的基础上加用贝特类、高浓度鱼油制剂。
对于严重高TG血症患者,即空腹TG≥5.7 mmol/L(500 mg/dl),应首先考虑使用主要降低TG和VLDL-C药物(如贝特类、高浓度鱼油制剂或烟酸)。对于HDL-C<1.0 mmol/L(40 mg/dl)者,主张控制饮食和改善生活方式,目前无药物干预的足够证据。
6.开始调脂药物治疗前,应进行肝酶和肌酶基线值的检测。首次服用调脂药者,应在用药6周内复查血脂及肝酶和肌酶,如血脂达标且无药物不良反应,逐步改为每6~12个月复查1次。如治疗3~6个月后血脂未达标,则需调整调脂药剂量或种类,或联用不同作用机制的调脂药治疗。每当调整调脂药或剂量时,都应在治疗6周内复查。
以上内容摘自:中国心血管病预防指南(2017)写作组,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编辑委员会. 中国心血管病预防指南(2017) [J]. 中华心血管病杂志,2018,46( 1 ):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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